相关文章
友情链接

申请香港投资移民 如何申请办理香港居留权

1. 申请者填妥并递交“评估表格”予移民中介,以作审核。

2. 移民中介递交申请表格及所需证明文件名单予申请人。(包括申请第三国家移民表格,及申请居港权表格。)

3. 申请人填妥签署表格及收集于过去两年内,拥有不少于港币1000万元之净资产证明文件,递交移民中介。

4. 移民中介审核申请人资格而认可后,即递交委托合约予申请人。申请人签署合约,连同订金,同时递交移民中介。

5. 香港移民中介收到委托合约及订金后,即替申请人入表申请第三国居留权签证。申请成功后,申请人付第二期费用。

6. 移民中介替申请人入表(包括第三国家移民证副本),申请香港入境处之"原则上批准居港书"。

7. 申请人于收到"原则上批准申居港书"后六个月内,必须作出符合香港资本投资者计划之在港投资(港币1000

万或以上),并将投资证明文件尽快交予移民中介。

8. 移民中介呈递香港入境处申请人已作合法投资证明文件。

9. 于六星期左右,香港入境处会发出申请人之"正式批准居港书"。申请人将于此时付清余数。

10. 凭该"正式批准居港书",移民中介即替申请人申请期限为两年之居港权签证。香港入境处会于数日内发出该证予申请人。

11. 申请人必须于期限两年之居港权签证发出后,三十日内凭该证来港报到,在港时数日内收到临时身份证,即可居港两年。

12. 两年后,申请人可自行或委托移民中介,申请第二张期限两年居港权签证。

13. 再两年后,申请人可自行或委托任何包括移民中介在内之代理人,申请期限三年居港权签证。

14.

再三年后,移民中介可替申请人办理申请无限期居港权签证(载有三粒星之身份证),以及申请香港护照。屈时,申请人可任意运用其移民投资,包括增值部份。